重庆存在着三千多家房地产公司,这听起来规模是极为庞大的,然而其中有不少仅仅是徒有其名的空壳,这种现象不但浪费了社会资源,而且在市场出现波动的时候埋下了风险方面的隐患,这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审视的 。
空壳公司的市场表现
在市场行情处于良好状态的时期阶段,这类徒有虚名没有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常常会快速地介入到场内集资活动之中,然后一窝蜂地涌进房地产开发的相关领域范围。它们并没有针对长期经营所做出的全盘规划打算,仅仅只是一门心思地追逐短期内能够获取的利润收益。只要一旦行业整体形势的发展态势发生了变化转变,市场行情呈现出走向下行的趋势走向,那么这些公司堪称脆弱不堪的资金链条就极容易出现断裂的状况。
这样的一种断裂,不但致使项目出现烂尾的情况,反而会引发一系列绵延不断的社会问题,像是拖欠工程款以及民工工资之类的。鉴于公司自身欠缺实体业务与资产,处理后续所产生的纠纷也就变得及其困难,时常将负担转嫁到社会以及政府身上。
空壳公司的产生根源
项目开发模式是致使这类公司产生的一个常见缘由,众多投资方在达成一个楼盘的开发以及销售之后,便会把资金与团队转移至下一个项目,原来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了法律层面所规定的使命后,就被留存了下来,进而成为一个不再具备实际业务的法律实体 。
以往的一段时期当中,踏入房地产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一部分人去注册公司,目的在于获取土地、贷款或者特定资质,而并非是为了能够持续进行经营。在政策或者市场发生变化以后,这些公司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然而注销的程序十分复杂啊,这就致使它们长期处于空置的状态了。
空壳公司的潜在风险
主要的、涉及空壳公司那种风险是金融风险,它们能够变成非法集资、骗取贷款利用的工具,进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在经济处于上行时期,这些此类问题易于被隐匿,一旦处于下行状态,此风险就会集中性地爆发出来,对地方经济稳定造成冲击 。
那些公司存在引发纠葛于条文规范且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性,它们具备被用以订立不实约契、躲避负债,致使协作方以及消费者应享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形,众多缺乏实际效能的市场运营主体的存续,还对主管部门针对行业的常规管理以及数据核算形成了干扰 。
清理整顿的必要举措
关于这一个问题而言,地方政府存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的必要性。借助工商、税务、住建等众多部门的数据比对方式,能够筛查出那些长期没有经营活动、没有纳税行为、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的“僵尸企业”。重庆的相关实践所呈现出来的情况表明,这是对市场环境进行净化的有效第一步举措。
清理工作得依照法律法规来开展,能够定下合理的观察期限以及整改期限,去引导企业主动办理注销,对于确实没办法联系上或者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那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这不但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还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长效的防治机制
为防止空壳公司问题出现反复情况,需从源头着手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在房地产公司进行注册这个行为发生时,能够强化实质性审查动作,以此核实其真实具备的投资意图以及经营能力,提高准入门槛这一举措,有助于避免那种纯粹是为了投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
与此同时,应当将企业退出市场的流程予以简化。当下企业注销的手续繁杂,所耗费的时间比较长,这致使许多经营者宁可任由公司处于空置状态。推行简易的注销程序,把合规成本降低,这样能够鼓励企业主动去完成市场退出。
多方协同与市场净化
对于解决空壳公司这一问题而言,需要将市场自律跟政府监管合二为一。,行业协会能够倡导诚信经营,构建黑名单制度,使得空壳公司在行业内部难以存活。金融机构同样应该加强信贷审核力度,从而防止资金流向这些空壳主体。
最终的目标在于构建一个具备健康性、有着透明特质的房地产市场,使得那些真正拥有实力、秉持负责任态度的企业成为市场的主要力量,将投机以及空壳性质的主体予以淘汰,这对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益处,并且能够更妥善地保护购房者以及相关方的利益。
你觉得,除去房地产行业之外,别的哪些领域当中,同样存在类似这般的“空壳公司”情况,而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治理它呢,欢迎于评论区之中分享你个人的看法,要是感觉本文具备启发性,也请进行点赞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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